新華社太原7月26日電(記者 王子正)記者近日從山西省物價局了解到,9月1日起,山西省將實施修訂後的《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這個細則規定,消費者在聽證會代表中的比例將由原來的不少於總數的三分之一擴大至不少於五分之二,聽證會將更加廣泛地聽取群眾意見。
山西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定價機關應當充分考慮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對聽證會上的多數意見和少數意見要同等尊重,是否採納取決於意見是否合理可行。
細則規定,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均將設置專門的記者席,與會媒體可“按報名順序或隨機選擇”;聽證會舉行30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聽證會參加人員、旁聽人員、新聞媒體的名額、産生方式及具體報名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