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這部法律總結了中國共産黨過去領導土地改革的歷史經驗,適應新中國成立後的新形勢,成為指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
政協會議討論《土地改革法》時,各界人士紛紛表態擁護這部法律。曾參加過同盟會的無黨派人士葉恭綽感慨地説:“中山先生所主張的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都沒有辦到……今天得毛主席來辦到,實在是可以告慰中山先生在天之靈的。孫先生説的未成功,現在可由毛主席替他成功了。”《土地改革法》的內容經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做到了家喻戶曉。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