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8月3日電(斯郎曲西、顏園園)近日,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安多縣的牧民桑珠領到了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送來的1萬多元“政策性農業保險”賠付款,對他家在今年5月的雨雪災害中遭遇到的損失作出賠償。
今年5月,強暴雨雪災害席捲西藏日喀則、山南、那曲和林芝等四個地區的部分縣區,大量農牧民受災,數十萬頭牲畜死亡。
幸運的是,作為西藏30個“政策性三農保險”試點縣之一,那曲地區安多縣的災民們都得到了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的賠償。“我用保險公司的賠償款買了牛羊,生活又重新開始了。”桑珠説。
據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的初步統計,在這次災害中,損失最大的藏北牧區那曲地區參保試點縣有8194戶受災,牲畜死亡達13萬多頭,預計賠償金額將達5000萬元。
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特別是雪災對農牧民造成的損失很大。2006年起,西藏自治區政府與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合作推出了涉農保險政策,並首先在那曲地區雙湖特別區和日喀則地區拉孜縣進行試點,如今已擴展到7地(市)30個縣。
據介紹,按照“政府繳費、人保承辦、群眾受益”的模式,西藏已初步建立健全了低投入、全覆蓋的涉農保險體系。這一體系主要包括種植業保險、養殖業保險和農房保險三大塊,保費由自治區財政、各地(市)和農牧民按5:4:1的比例繳納,農牧民只需承擔10%的保費。自治區財政每年都要為三種保險補貼資金,僅2008年的補貼資金就達3000多萬元。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農牧處副處長鄧小明説:“這項政策是農村經濟運行的‘穩定器’,有利於分散農民生活中的風險,增強農民抵禦自然災害、恢復生産的能力,保障農民利益、促進農業農村穩定。”
他説,兩年來的實踐證明,政府投入少量資金辦理涉農保險,改災後救濟為事前投保,遠優於災後再由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用於搶險抗災的做法,大大提高了救災備用資金的使用效益。
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負責人介紹,公司將繼續擴大試點範圍,為農牧民生産、生活撐起一把有力的“保護傘”,使廣大農牧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截至目前,人保財險西藏分公司已向受災農戶支付“政策性農業保險”賠付款共963.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