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8月5日電(托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稅局、自治區國稅局日前公佈相關減免稅實施方案,以消除烏魯木齊“7·5”事件對自治區企業經營的影響。
減免稅項目涉及企業所得稅、房産稅、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以及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免稅對象包括企業、賓館和個體工商戶。
據悉,企業所得稅和房産稅是此次減免稅方案中涉及範圍最廣、減免稅金額最多的稅目。據初步測算,新疆下半年房産稅將減收7000萬元左右。
與此同時,對事件中受影響的採取核定稅額方式徵收的商戶,由烏魯木齊市國稅、地稅部門按受影響程度,分別給予調減1個月至3個月的銷售額或營業額的照顧。對因調減銷售額或營業額達不到起徵點的,不徵收增值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對直接受損的商戶,由烏魯木齊市國稅、地稅局依據市政府善後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名單報自治區國稅、地稅局,再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給予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照顧。屬於自治區權限的,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立即執行;需要國家批准的,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爭取國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