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4日電(記者 崔靜)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法官秦元明14日在北京召開的知識産權執法經驗交流會上表示,我國已基本建立了能夠適應國家發展需要、履行國際條約義務、體系比較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制度,人民法院正在通過行使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種審判職能,對知識産權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護。
據介紹,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結了大量知識産權民事案件,充分發揮了民事審判在保護知識産權和激勵自主創新中的主導作用。從2007年至今年6月底,全國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産權民事一審案件53592件和47681件。其中,受理專利民事案件10191件,商標民事案件13478件,著作權民事案件25039件,技術合同案件1702件,其他知識産權民事案件3182件。
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産權民事一審案件13698件和9208件,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23.11%和20.95%。
在行政審判方面,我國法院認真履行對涉及專利、商標等授權確權案件和知識産權行政執法案件的司法復審職能,依法有效地監督和促進了知識産權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從2007年至今年6月底,全國法院共受理和審結知識産權行政一審案件7608件和7020件。
在刑事審判方面,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結的涉及知識産權侵權的刑事案件明顯增加。2008年全國地方法院共審結涉及知識産權侵權的刑事案件3326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6439人。
秦元明表示,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將繼續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審判工作,切實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使權利人獲得充分的法律救濟。同時,人民法院將加大司法懲處力度,使權利人受到的損害獲得足夠的賠償,徹底剝奪侵權行為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切實提高侵權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