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何雨欣、李延霞)為進一步加強出口退稅管理,優化退稅服務,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完成了對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升級完善,增加了生成出口退稅業務提醒信息的功能。這是記者31日從稅務總局了解到的。
據介紹,出口退稅業務提醒信息有:出口企業退稅申報時間、退稅所屬期、申報退稅額;出口企業退稅審核通過時間、退稅所屬期、審核退稅額;出口企業退庫時間、退庫所屬期、退庫稅額;出口企業已出口但尚未到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稅申報且已接近超過相關文件規定申報期限的出口情況;出口企業已辦理出口退稅申報但出口貨物報關單或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紙質單證尚未收齊的出口情況;出口企業已辦理出口退稅申報但核銷單尚未收齊的出口情況。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各地稅務機關要本著企業自願的原則,將上述出口退稅業務提醒信息及時提供給出口企業,具體可以選擇以下方式:借助各地稅務系統的納稅服務短信平臺以發送短信形式;在出口企業辦理退稅申報時,通過企業申報數據介質(數據光盤、移動硬盤、軟盤等);採取電話通知的形式;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各地稅務機關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向企業提供提醒信息,均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