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5日電(記者 勿日汗)內蒙古自治區自1989年起實施農業綜合開發以來,已累計完成財政投資75.49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資48.28億元,自治區各級財政投資27.21億元。
農業綜合開發是農村經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支農的重要手段。擁有1.07億畝耕地的內蒙古,農業綜合開發實施範圍已由1989年東部4盟市的12個旗縣發展到2009年12個盟市的82個旗縣區、5個國有農場。除了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外,內蒙古各地還通過農牧民籌資投勞、企業投資和金融信貸等渠道,讓大量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走出了一條民辦公助、合力開發的新路子。
為了爭取國家投資,保障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多年來,內蒙古各級財政部門積極落實配套資金。2009年,內蒙古本級財政落實配套資金2.75億元,盟旗兩級財政落實配套資金9338萬元。
與此同時,內蒙古大力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財務會計核算日益規範。2008年重點檢查了21個旗縣,扣減違規盟市、旗縣資金65萬元,與上年比較,基層的違規現象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