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三亞9月25日電(記者 鄭瑋娜)記者從海南省三亞市政府獲悉,三亞市將不符合養老保險退休制度,且家庭平均收入略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這部分“邊緣老人”納入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體系。
據介紹,三亞市部分城鎮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目前有兩個制度給予保障:一是養老保險退休制度;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而另一部分老年居民的生活則得不到這兩個制度的保障,原因是不符合養老保險退休制度,且家庭平均收入略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這部分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方式還是傳統的“家庭保障”模式,保障能力脆弱,極易陷入困境。
為此,三亞借鑒其他省市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了《三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規定了參保範圍和對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擁有15年以上三亞市非農業戶籍,未享受定期養老待遇和其他相關定期待遇的老年居民。
據統計,三亞市屬於傳統“家庭保障”模式的現有老年居民有6813人、平均年齡為67歲。
三亞市的這一辦法規定,養老保險基金由財政補貼和個人繳納組成,財政補貼由三亞市財政列入年度預算,個人繳費全額記入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標準為: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老年居民,按1萬元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齡在75周歲以下的老年居民,以1萬元為基數,再按本人參保時距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增加1200元的數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孤寡老人和重度殘疾人免予繳費。同時,每人每月將得到300元的財政補貼。老年居民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養老金標準為每個月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