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0月4日電(記者 齊雷傑)河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普通中小學校管理規定(試行)》,要求中小學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任何教輔資料,不搞有償家教。學校也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購買各種形式的教輔材料。
這一試行規定還要求,河北各中小學不得佔用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組織學生到校上課或集體補課,更不得收費上課、有償補課。學校未經省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能組織中小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活動,不能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科知識類競賽活動。
此外,學校不準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演出等活動。河北各中小學還將組織學生開展多種形式體育活動,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