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10日電(記者郭遠明)10日12時,我國最大淡水湖鄱陽湖部分水域開始實施為期半年的禁港休漁,包括漁業生産作業等影響野生漁類安全越冬的行為將被禁止,以確保部分野生魚類安全過冬産卵,保障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護鄱陽湖生態環境。
江西省鄱陽湖漁政局介紹,每年10月份後,鄱陽湖野生魚類進入越冬季節。根據國家和江西省的有關法規,江西省決定自2009年10月10日12時起至2010年4月10日12時止,對鄱陽湖水域南昌縣貓兒潭港和新建縣龍潭子港實施冬季禁港休漁,總面積約6萬畝。
鄱陽湖是我國第一大淡水湖,也是我國重要的野生淡水魚資源地之一,漁業資源非常豐富,其中有魚類140余種,鯰魚、烏魚、江鼠、馬口魚、吻鲴、鱔魚、刀鱭、黃顙、銀魚等都是鄱陽湖名産。為遏制鄱陽湖魚群低齡化、個體減小等漁業資源衰退趨勢,從1987年開始,我國在鄱陽湖部分水域實施春季禁漁和冬季休漁制度。鄱陽湖也成為我國最早實施禁漁的湖區之一。
冬季禁港休漁是保護鄱陽湖漁業資源的一項重要工作,將保護大量親魚安全越冬,為來年鄱陽湖魚類大量繁殖奠定基礎。目前,鄱陽湖水域共有6個港段被劃為冬季禁港休漁區,每個港段面積為2-4萬畝,每年輪流對其中兩個港段進行休漁。禁港休漁期間,休漁區及其兩端各向外延伸50米的魚類主要洄遊通道內,禁止一切船隻、漁具和人員以任何形式進入捕撈或停泊,禁止採砂、砂石轉駁等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或影響魚類安全越冬的作業;漁政部門也將加強對禁港休漁區的管理,做到定人、定船、定點、定任務,堅持日夜巡邏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