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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放寬保險機構投資企業債比例上限至40%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0月2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王文帥、毛曉梅)中國保監會22日公告稱,已于日前下發通知對保險機構債券投資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調整。保險機構投資企業(公司)債券的比例,由不超過該保險機構上季末總資産的30%,調整為不超過該保險機構上季末總資産的40%。

    根據這份《關於債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機構投資的企業(公司)債券,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的要求,調整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凈利潤)不少於所有債券一年的利息;保險機構投資大型國有企業、香港聯交所公告的H股和紅籌股公司在香港市場發行的債券和可轉換債券,應當具有國際公認評級機構評定的BBB級或者相當於BBB級以上的長期信用級別。

    保監會稱,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強債券投資管理,改善資産配置,優化資産結構,分散投資風險。通知強調,保險機構應當堅持資産負債匹配管理原則,按照資産戰略配置計劃和年度投資策略,統籌安排債券資産的期限結構、品種配置、信用分佈和流動性要求,進一步改善債券資産配置,防範錯配風險。

    與此同時,保險機構應當加強債券投資風險管理能力,配備2名具有2年以上信用分析經驗的專職評估人員,運用內部信用評級檢驗外部評級結果,投資無擔保債券的,內部信用風險評估能力還應達到監管規定標準。保險機構必須關注償債資金來源的充分性,明確第一還款來源,重點關注擔保的有效性,防範以小保大、互相擔保、連環擔保造成的風險。

    保監會發文加強保險機構債券回購業務管理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王文帥、毛曉梅)中國保監會22日消息稱,已于日前下發《關於加強保險機構債券回購業務管理的通知》,旨在防範融資融券風險,促進穩健投資。

    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加強回購融入資金管理,包括加強賬戶管理、強化成本控制、明確資金用途、控制融資規模、嚴格比例管理等。保險機構債券回購融入資金應當主要用於臨時調劑頭寸和應付大額保險賠付等需要,不得用於固定資産投資以及保監會禁止的投資。保險機構償付能力達到監管規定的,融入資金餘額不得超過該機構上季末總資産的20%,償付能力未達到監管標準的,融入資金餘額不得超過該機構上季末總資産的10%。遇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提高比例,須向保監會報告。

    根據通知,保險機構需在完善債券回購管理制度的同時,注意防範債券回購業務風險。保險機構應當按季開展債券回購壓力測試,及時評估市場變化産生的融資缺口,以及變現資産或提高融資成本形成的損失,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保險機構應當加強質押債券和交易對手管理,防範銀行間市場債券逆回購信用風險。單個交易對手融出資金餘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機構上季末凈資産的20%,且不得超過交易對手上年末凈資産的20%。

    此外,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各項報告制度。保險機構應于每季末15日內,向保監會報送債券回購利率水平、債券回購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偏離分析、交易量、交易對手、資金用途及風險狀況等情況;融出資金逾期7天,無法收回金額超過5000萬元或達保險機構上季末總資産1‰時,應當及時報告保監會。

    新聞分析:提高企業債投資比例將更好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功能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王文帥、毛曉梅)中國保監會22日發佈《關於債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將保險機構投資企業(公司)債比例上限由30%提升至40%。消息公佈後,記者就此次債券投資政策調整有關問題第一時間採訪了業內一些專家。

    受訪的多位專家均表示,10月1日起實施的新保險法開啟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新局面,保險投資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寬鬆環境。保監會此時做出的這一調整,與宏觀經濟形勢出現企穩復蘇的跡象有關,符合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在經濟向好的背景下,企業效益逐步提高,為企業提高盈利能力創造了條件,這意味著購買企業債不僅風險減少,收益也會相當可觀。”北京工商大學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如是表示。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的債券投資組合中主要包括國債、金融債和企業債三種。由於信用級別的差異,國債和金融債的收益率均不同程度地低於企業債。據《中國保險業發展藍皮書(2008)》披露的數據,2008年保險資金在整體投資收益率不足2%的情況下,對企業債的投資實現了4.89%收益率,相比資本市場投資的慘重虧損顯得尤為難得。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徐高林表示,在當前資本市場充滿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保險機構對於企業債這類相對安全的投資品種渴求更大的空間,因此需要足夠的比例。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末,保險機構持有3762.49億元企業債,比去年年末增加了656.08億元,成為企業債最大的投資者。其中,保險機構9月份新增企業債達到罕見的149.5億元,為2009年來最大增幅。

    儘管沒有官方的最新數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今年上半年保險資金的企業債投資收益率明顯高於去年。一家保險資産管理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企業債給公司帶來了不錯的投資回報。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係庹國柱教授對記者説,國際經驗表明,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一直將企業債作為重要的投資方向。“由於去年的保險資金投資收益不甚理想,如果今年在企業債領域能有所突破,保險行業整體的投資情況將有明顯改觀。”

    反過來看,保險機構增加對企業債的投資,將可為企業增加資金來源,擴大企業經營規模,企業盈利能力的提高又將會提升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率,“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良性循環,也正體現了保險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建設的應有功能。”王緒瑾説。

    受訪專家均表示,此次提高企業債投資比例,無疑有利於建立高效平衡的多元化資本市場,優化保險業投資組合收益。但他們同時也表示,隨著比例的放寬,風險防範工作將更加重要。因為相對於國債和金融債,企業債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較高。

    此次保監會也特別強調了保險機構加強債券投資風險管理能力等,同日發佈的《關於加強保險機構債券回購業務管理的通知》還要求保險機構加強債券回購融入資金管理,將債券回購業務與償付能力指標的監管挂鉤。

    專家認為,儘管上限提高,但出於安全性考慮,在投資方面已日漸成熟的保險機構並不會盲目“趕時髦”,更不見得就會用足40%的上限。保險公司會根據自身的資金實力、風險控制能力和運作經驗等因素量力而行,所以市場不必擔心保險資金突然大規模從股市流向債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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