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10月26日電(記者劉巍巍)蘇州市從本月23日晚開始的查禁酒駕行動將持續至今年年底,一旦發現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酒後駕車行為,在依法處理的同時,一律納入其所在單位誠信不良記錄。
23日晚蘇州市開展新一輪酒駕嚴查行動,檢查各類車輛4688輛,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53起。蘇州市交巡警支隊支隊長王林林介紹,此次行動將會一直開展至今年年底,針對重點地區、路段,每天晚上都將組織開展或統一或分散的酒後駕駛整治行動。發現酒後駕車的,一律處以暫扣3個月駕照,並處500元罰款;對醉酒駕車的,一律處以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駕照,並處1000元至2000元罰款;對一年內因醉酒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一律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駕車;對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一律終身禁駕;對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法記錄超過10次或者有過酒駕行為的司機還要進行跟蹤,如果被發現再次酒駕或者醉駕,一律嚴懲,並對駕駛資格進行限制。
王林林表示,對公務員酒後駕車行為,在依法處理的同時,一律抄告所在單位和當地紀檢部門;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酒後駕車的,一律納入企事業單位誠信不良記錄。
目前,蘇州交巡警部門正在籌備將酒後駕駛與個人誠信挂鉤,以形成酒駕長效查禁管理機制,在全社會形成“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