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勝俊30日專門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關於加強民事執行工作維護法制權威和司法公正情況的報告》情況的彙報,要求認真梳理和研究審議的意見和建議,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切實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
王勝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採取許多有效措施,執結了大批案件,工作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執行難有所緩解,特別是去年以來開展的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收效明顯。但執行工作形勢不容樂觀,執行難問題還相當突出。人民法院要以這次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為契機,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推動執行工作新發展。
王勝俊強調,從總體看,法院執行隊伍是好的,廣大幹警為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也存在著許多不適應的問題。對此,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提高執行能力。要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暢通人民群眾對執行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檢舉、控告渠道,及時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要注重制度建設,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規範權力正確行使。要從立案環節開始,對財産查控與處分、異議審查和處理、評估、審計、拍賣的委託、執行結案、款物管理等執行全過程進行規範。要注重加強外部監督,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向人大報告執行工作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檢查和參與執行工作,對執行人員及其活動進行監督。要完善執行公開制度,保證執行信息、執行過程、執行結果公開,滿足社會公眾對執行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王勝俊強調,要高度重視執行聯動機制建設,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建立一系列推動執行工作健康發展的工作機制,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和查封、扣押、凍結財産,進一步加大對干擾執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追究違法違紀者的責任。對拒不協助執行,或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權妨礙執行,造成執行不能的,應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的行政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