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記者趙超)在近日舉行的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獎勵工作經驗交流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兼國家公務員局副局長楊士秋指出,公務員考核在依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的基礎上,將重點考核“德”和“績”。
楊士秋説,公務員考核工作要切實建立和完善平時考核制度,嚴格年度考核制度,要創新方法,細化內容,量化標準,強化結果運用,建立監督檢查制度,探索建立考核與崗位目標責任制相結合、與政府績效評估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重點考核“德”和“績”,是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從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公務員“德”的評價標準;把“績”放在突出位置,重點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産生的效果。
楊士秋表示,公務員考核要堅持擴大民主,改進考核方法。在年度考核中,對直接面向群眾的窗口單位公務員的考核,引入服務對象評價機制,採取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同時,依法及時兌現考核結果,把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與約束的重要依據。
今後,有關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對任意簡化程序、突破優秀比例、違規發放年度考核獎金等問題及時糾正;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確保依法考核。
在規範公務員考核的同時,我國還將強化公務員表彰獎勵的綜合管理,堅持實行表彰獎勵計劃申報審批制度,統籌設立獎項,規範獎勵名稱、週期和待遇,嚴格控制獎勵名額。
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的修改工作,全力推動《國務院表彰獎勵條例》早日出臺。
楊士秋指出,公務員表彰獎勵要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地區努力工作的人員傾斜,嚴格控制領導幹部評選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