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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從五個方面積極探索健全孤兒救助制度體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07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西東興11月7日電(記者 梁宇廣)7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孤兒救助工作討論會暨現場經驗交流會上,中國民政部社會福利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説,中國正在進一步健全孤兒救助制度體系。

    王振耀説,國家目前正從五個方面對健全孤兒救助制度體系進行積極的探索,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一是依法健全未成年孤兒的監護制度。按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明確孤兒的監護人,鼓勵和倡導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承擔孤兒的監護職責。

    二是建立孤兒的醫療救助及康複製度。各級政府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及時將孤兒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各級福利機構對孤兒實行全額投保,全部納入城市基本醫療保險。已經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地區,用醫療救助基金資助農村孤兒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其中救治費用按照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報銷後仍有困難的,由民政部門在醫療救助基金中解決。繼續落實“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建立長效機制,逐步向社會散居孤兒延伸。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仲介組織募集的非定向社會捐贈資金優先用於孤兒的治療和康復。

    三是繼續落實孤兒教育保障制度。從2009年起,教育部門協調有關部門發展兒童福利機構孤兒的學前教育,保障孤兒從6周歲起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其中,廣西防城港市對孤兒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實行“三免一補”,即免收雜費、免收服務性費用、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並積極創造條件,使孤兒接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教育,對在公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就讀的孤兒,減收或免收部分學費、書本費、住宿費、服務性費用,適當補助住宿生的生活費;公辦高中對孤兒學生實行優先錄取,並適當放寬招生條件。倡導和鼓勵民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院校積極參與對孤兒教育的資助和支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院校也優先為在校孤兒提供勤工儉學機會,並在介紹就業時給予優先照顧。

    四是因地制宜解決孤兒住房問題。監護人幫助有房産的孤兒做好産權維護工作,農村孤兒成年後,沒有住房且符合特困建房條件的,由當地政府幫助其解決住房困難,原則上參照因災倒房恢復重建標準,幫助其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穩固住房。對符合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的城市無房散居孤兒,在同等條件下當地政府和建設部門給予優先安排。城市社會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孤兒成年後,住房有困難的,民政部門可將社會福利院故去的“三無”人員的房屋借其居住,或由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租用住房,由財政部門提供12個月的租金。

    五是完善落實孤兒就業政策。孤兒成年後,按照“面向社會自主擇業”的原則,積極參加生産勞動。各級政府把適齡的成年孤兒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納入當地的再就業工作規劃,統籌安排落實相應的扶持政策: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但未能就業的城鎮孤兒,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失業證,享受免費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一次性免費培訓;就業困難的城鎮失業孤兒可按照要求申領《再就業優惠證》,享受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等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扶持政策;城鎮失業成年孤兒可以比照“零就業”家庭成員享受公益性崗位援助政策。各級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都積極安排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但未就業的城鎮孤兒;對進城務工的農村成年孤兒,按照規定,享受免費職業介紹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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