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1月10日電(記者 康淼)記者從福建省財政廳了解到,今年以來,福建省不斷完善融資擔保激勵政策,省級財政共為100家擔保機構進行風險補償,福建省擔保機構累計為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逾350億元。
去年底,福建省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發展的意見》,提出從2008年起三年內,福建省級財政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進行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為中小工業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8‰的比例補償;對為中小貿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5‰的比例補償。
今年,福建省共有100家擔保機構獲得省級財政擔保風險補償,補助資金近6000萬元。目前,福建省已有23家擔保機構獲得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補助,補助額近6000萬元,位居全國前列。
另據統計,截至9月末,在福建省經貿委備案且有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中小企業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共154家,註冊資本124.8億元,在保企業6414戶,月末在保責任餘額216.2億元。福建省擔保機構迄今已累計為福建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875.4億元。其中,今年前3個季度,融資擔保359.5億元,同比增長56.18%。今年以來,福建省擔保機構逐月在保責任餘額同比均以20%以上速度增長,對中小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緩解融資困難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