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2月7日電(記者李興文)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2009年全省查處教育亂收費案件58起,28人因亂收費受黨紀政紀處分。
數據顯示,2008年江西省查處亂收費案件208起,查處違規金額564萬元,50人因亂收費受黨紀政紀處分,其中7人被撤銷校長職務。2009年查處的58起教育亂收費案件中,違規金額330.74萬元,實現了教育亂收費案件數、違規收費金額、因亂收費受黨紀政紀處分人數“3個下降”。
據介紹,近年來江西省教育廳不斷加大教育亂收費的治理力度,先後制定了中小學教育收費目標管理責任制、教育收費公示制、教育收費通報制、中小學教育收費情況報告制、教育收費社會監督制、教育收費責任追究制、中小學校務公開制等7項有關教育收費制度。同時,江西省教育廳對群眾反映強烈、信訪舉報量多的縣(區)教育局局長和亂收費嚴重的學校校長進行誡勉談話。
記者了解到,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時,江西省還注重深入推進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2007年以來,江西省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兩免一補”,提高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和完善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從實際情況來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為教育亂收費的治理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