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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體林權改革使“興林富農”真正落到實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2月23日電(記者 胡蘇)每次談起集體林權改革,40多歲的梁柏安心情都特別好,“今年松木、毛竹能收入2萬多元,果樹還能收穫2萬多元,一年忙下來,5萬塊的進賬不成問題。”

    梁柏安是福建邵武水北鎮龍鬥村的一位普通農民。2003年以來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開展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極大地調動了林農的生産積極性,既保障森林資源增長又促進了林農收入的提高,為林業發展增添了強勁動力。

    梁柏安家有5口人,山上有200多畝林地。過去林地荒著沒人管,自從分山到戶之後,這200多畝林子就成了一家老小最大的依託。2006年前後,老梁在山上種滿了果樹和竹木。“今年果樹到了收穫期,還有些杉木也成材了,拿到鎮上一立方米能賣800多塊錢!”老梁説。

    據福建省林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落實了經營主體,明晰了林業産權,農民真正成了集體山林的主人,使“興林富農”落到了實處。

    近日國家林業局通報的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福建省森林面積11500萬畝,森林覆蓋率63.10%,位居全國第一位;活立木總蓄積量5.32億立方米,列全國第七位;人工林保存面積5388萬畝,列全國第五位;人工林蓄積量1.96億立方米,列全國第一位。

    山林綠了,林農的思路也更活了。為了提高林木經營效益,不少地方的農民還根據林木種類特色,自發成立了林業合作社,走上了産業化經營的道路。

    2005年,福建南平桂林鄉槎口村村民黃顯林拿到了自家林地的林權證。去年他和7位同村村民合夥成立了合作社,共同經營4000多畝山林。

    黃顯林告訴記者,搞合作社有兩大好處。一是大夥力氣擰成一股繩,經營效益有保障。合作社跟本地一家傢具公司簽了長期供貨合同,去年下半年即使木材行情大跌,也沒遭受太大損失。二是生産規模擴大了,資金來源更有保障。4000多畝地,每年光找人幫忙打藥、砍樹就需要雇100多個工人。“我們計劃明年拿林權證作抵押,到銀行貸款擴大生産。”

    按照林木生長週期,老黃今年年底就能收穫部分木材和毛竹了。“今年木材行情好,價格漲回到去年年初最高的水平,估計年底咱合作社至少可以收入十幾萬元。”

    隨著林地經營效益的提高,林農願意投入、敢於投入,林地産出明顯提高。第七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顯示,目前福建省人工喬木林年均每畝生長量達0.53立方米,已大大超過了全國的平均生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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