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0日電(記者 陳先鋒)記者10日從廣鐵集團獲悉,1月9日至10日,春運外來工團體訂票進入審核安排訂票計劃階段,共審批107萬張春運外來工團體訂票計劃。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運外來工團體票同樣試行售票實名制。
據廣鐵統計數據,截止到1月7日24時,累計2818家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節前外來工團體訂票計劃107萬張,其中高峰期(2月5日至2月11日)訂票計劃高達99.8萬張,佔申報總量的93.3%,非高峰期(元月30日至2月4日及2月12日)訂票計劃為7.2萬張,僅佔申報總量的6.7%。
其中,廣州始發的臨客列車,除成渝西南方向外,其他方向運能相對充足。但高峰期深圳至武昌、湖南、襄樊、江西、四川、重慶,東莞東至武昌、湖南、江西等方向較為緊張。申報非高峰期的訂票計劃一般都能滿足,高峰期的訂票計劃則只能根據實際運能儘量安排。
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春運外來工團體票同樣試行售票實名制。在確認受理計劃階段,訂票企業通過訂票網站逐一對應提交乘車員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類型,便於鐵路部門實名售票。而且各訂票企業在確認訂票計劃後,須按鐵路部門規定的時間將本企業外來工團體訂票情況,張貼在企業、廠區人流密集的公眾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同時,鐵路部門也將通過訂票網站和媒體公佈企業的訂票情況(包括企業名稱、企業地址、申報訂票計劃數量、受理訂票計劃數量、確認訂票計劃數量等內容),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舉報。鐵路部門將對各訂票企業的公示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未按規定進行公示的,將立即取消該企業已確認的訂票計劃,並取消其今後訂團體票的資格,退還已付的訂票定金。
此外,為維護外來務工人員權益,防止個別企業利用外來工團體票“轉讓轉售”“加價發售”或“炒票”,訂票企業須提前與鐵路部門簽訂《訂取外來工團體票協議》,取票時須提供在每張團體車票的背面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標明車票“身份”,確保所訂車票真正用於本單位外來工返鄉。除鐵路部門公佈的外來工團體票訂票網站、取票點外,其他“火車票代售點”、旅行社等單位及個人一律不能辦理或仲介。
相關負責人表示,鐵路部門審核安排企業訂票計劃後,結果將通過訂票網站和媒體公佈,然後由企業在訂票網站上確認並通過銀行支付定金。
另據了解,因實行春運列車運行圖,自1月11日起,廣鐵集團原預售20天車票改為只發售至1月29日止,待春運列車運行圖公佈後再行恢復,具體售票信息鐵路部門將另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