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月13日電(記者 許祖華)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陜西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就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師管理下發通知,要求今後城市和縣(區)每年新招聘的中小學教師,都要下派到鄉村中小學或薄弱學校任教。
通知要求,陜西各地在2012年前,將妥善清退全省所有公辦中小學的代課人員。具有相應教師資格且符合所報崗位條件的代課人員,可參加本縣(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同等條件下將優先聘用。今後各縣(區)、各單位、任何學校、任何個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使用新的代課人員。
陜西省要求,各地應全面清理擠佔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崗位的情況,將清查出來的崗位,優先調整到急需的學校用於新教師的補充。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中小學教職工崗位。對各類在編在冊不在崗人員應限期歸隊,期滿不歸隊的,再給予一定期限的擇業期,擇業期滿後未調出的,應當勸其辦理辭聘(職)手續,未調出又不辭聘(職)的,予以解聘(辭退)。
通過5年時間,基本實現全省中小學教師崗位結構合理,編制數、實有人數和財政供養人數相對應,規範中小學教師崗位管理。同時,全面推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堅持“資格準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人”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建立新任教師補充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