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單行本已經出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為了幫助各級政府、部門、單位、機構和廣大公民學習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是我國一部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是保障公民、法人的民事權益,維護經濟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規範。本法對於公民、法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産權益提供全方位的保護,其中許多內容是法律上第一次做出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公佈施行,對於依法治國,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為了幫助各級政府、部門、單位、機構和廣大公民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重新公佈版)單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國發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本法第八、九、十四、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九條和第五章章名作了重要修改,並對條款順序作了相應調整。本法的修改,對於進一步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增加能源供應,改善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環境,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為了便於讀者全面了解本法修改的內容,本書附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

 
 
 相關鏈結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二十三號)
· 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
· 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
· 行政強制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