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22日電(記者李興文)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揭贛元22日表示,從今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增加145元的標準提高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確保春節前發放到位。
揭贛元是在此間召開的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上作上述表示的。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説,自2005年7月1日開始,江西省已連續五年調整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9年,江西按月人均143元的標準調整了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調整幅度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3元,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023元。
揭贛元説,在調整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同時,今年江西還將按月人均增加25元的標準,提高城鎮大集體困難企業未參保退休職工補助標準。
此外,江西還將落實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標準和報銷比例,繼續調整1-4級傷殘人員三項工傷待遇和5-6級工傷傷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