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2月8日電(記者 劉文國)貴州2009年發生的3起總共造成33人死亡、8人受傷的重大煤礦安全生産事故原因查明,有關部門正在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進行追究。
記者從8日召開的貴州省安全生産工作會議上獲悉,貴州省2009年6月17日、10月7日和11月26日發生的貴州晴隆縣中營鎮新橋煤礦透水事故、貴州威寧縣東風鎮採煤窩點瓦斯窒息事故和貴州興仁縣潘家莊鎮振興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等3起重大煤礦安全生産事故原因已查明,3起事故均為重大責任事故。
據貴州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造成9人死亡4人失蹤(因無生還可能,已按相關法律規定宣佈死亡)的貴州晴隆縣中營鎮新橋煤礦透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這個煤礦在運輸上山及井下多處作業面已出現明顯透水預兆的情況下,未採取撤出人員和排除水患等有效措施,仍違章安排工人在水害威脅區域作業,最終老窯積水壓碎運輸上山掘進工作面左側幫煤壁,潰入井下導致事故發生。
貴州威寧縣東風鎮採煤窩點瓦斯窒息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人受傷,這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該非法採煤窩點為獨眼井開採,無通風設施,井下無風作業,作業人員缺氧窒息。這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非法開採組織者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他人生命安全,在不具備任何安全生産條件的情況下組織無任何煤炭開採安全常識的人員冒險作業,二是當地政府打擊非法開採不力,沒有深挖非法開採背後的組織者,致使當地非法採煤窩點氾濫。
造成10人死亡、2人重傷、2人輕傷的貴州興仁縣潘家莊鎮振興煤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振興煤礦井下2151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防煤與瓦斯突出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消突,使得掘進迎頭在施工錨桿作業時誘發煤與瓦斯突出。這起事故的發生,既有煤礦對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認識不足,防突工作不到位方面的原因,也有仲介機構所做的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鑒定報告不能正確指導煤礦防突工作等方面的原因。
據悉,這幾起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貴州省有關部門正在按照相關程序等進行追究,貴州省目前也在進一步採取加強煤礦基礎管理工作等措施,以盡可能減少類似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