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10日電(記者 林艷興)記者從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今年江西將增加安排6.1億元、總量達12.7億元以提高城鄉低保對象的保障標準,其中城市低保對象財政月人均補差標準增加25元,農村低保對象財政月人均補差標準增加10元。同時,江西還把城市低保對象從93萬人增加到100萬人。
據介紹,今年100萬城市低保對象財政月人均補差標準由155元提高到180元,財政新增安排4.3億元資金;150萬農村低保對象財政月人均補差標準由65元提高到75元,財政新增安排1.8億元資金。目前,江西省財政已將中央下達的城鄉低保補助資金20.2億元預撥各地。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按照當地維持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為了有效緩解城鄉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難,江西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水平,及時提高低保保障標準。
江西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地方經濟的加快發展和財政能力的不斷提高,江西還將進一步形成城市與農村低保標準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同步增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