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國的民營經濟在逆境中成長,繼續展現旺盛的生命力。在新的一年裏,他們對於公共政策還有哪些期望?本報為此專訪了全國工商聯副主席、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會長謝經榮。
■涉及民營經濟政策密集出臺
去年,中央政府和有關部門發佈的大量與民營經濟有關的政策和文件中,有3個直接針對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文件,即“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29條”),“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徵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去年9月面世的“29條”是專門針對民營經濟發展的特定政策框架,其出臺極大提振了廣大中小企業發展民營經濟的信心。謝經榮説,“29條”是4年前“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發展和延伸,是對民營經濟最具有系統政策指導作用的又一綱領性文件,其中許多政策及措施非常具有吸引力。比如將困難中小企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或降低費率的政策執行期,由原定的2009年底延長至2010年底。到2009年7月底,通過緩繳、降低費率兩項措施,直接減輕企業負擔79億元。再比如中央逐步擴大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2009年增加到95億元,在稅收政策方面,2010年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所得稅。
■民營經濟發展尚存六大障礙
當前,民營經濟,特別是廣大中小企業發展還存在哪些障礙呢?謝經榮表示,仍存在六大障礙阻礙民營經濟進一步向好發展。
一是準入難門檻高,還有不少部門民營企業不能進入,一些可進入的行業也因各種有意無意的壁壘障礙,構成了各種限制。二是資金短缺,融資難、貸款難問題沒有根本緩解。據統計,到2009年11月,我國金融機構14.65萬億元的短期貸款中,鄉鎮企業9004億元,私營及個體經濟6896億元,二者之和只佔全國的10.85%。三是各種負擔重,政策法律環境有待改善。四是社會服務少,收費、審批的部門多,真正為民營企業,特別為中小企業服務、提供諮詢的少。五是小企業自身實力薄弱,經營管理、創新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差,處在産業鏈末端,一旦上遊大企業出現一點小困難,下游的小企業就會出大問題。六是民營企業社會輿論環境差,人們對民營企業的社會貢獻認識不夠,批評之聲卻很多,影響企業家投資積極性。
謝經榮認為,這些障礙的存在,有許多與政策的落實不到位或可操作性不強有關,不同部門的規定也存在相互交叉或矛盾之處,一些優惠政策宣傳不到位,民營企業不了解、享受不到優惠政策,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進一步梳理,政府部門應當進一步解放思想,讓更多的中小企業能夠普惠于公共政策。
■政府應當更多讓利於民
謝經榮認為,抗擊國際金融危機衝擊的成功實踐再一次證明,我國經濟發展最具內在活力的企業群體是民營企業,我國經濟增長最具內在動力的是民營資本和民間投資。
謝經榮説,目前我國社會資金充裕,人民幣儲蓄存款已超過59萬億元,即使開發和調動1/3的民間資本就已相當可觀。但是,民間投資是要産生效益的,一邊是大量沉睡的民間存款,一邊是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眾多行業,這當中,需要政府通過更開放的態度來刺激和引導。
比如民間投資在一些亟須擴大投資、加快發展的産業領域,比重還很低。據2008年的統計數據,私人控股投資在電力、熱力的生産和供應業中只佔13.6%,在金融業只佔9.6%,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中只佔7.8%,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中只佔6.6%。“民間投資在這些産業領域所以不高,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行業準入限制。只要放寬市場準入,民間投資將在這些行業領域發揮與在製造業和傳統服務中一樣的加速發展的作用,其潛力十分巨大。”謝經榮説。
謝經榮同時表示,政策的走向還應當是在一次分配上改變,也就是國家、企業、個人的一個分配關係比例要改變,首先國家應該降低稅負,讓利給民間。“國家財政收入這些年是直線上升,遠遠超過了GDP的增長,超過了老百姓的收入增長水平,去年也超過了企業增長的水平。國家分的多,企業拿的少,不利於擴大企業投資,活躍民間投資;企業得利少,支付工人工資少,這又從根本上影響了我國民眾消費水平的增長,造成經濟增長只能靠出口和投資拉動,不利於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應當逐步改變。”謝經榮説。(葉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