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陳菲)記者4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009年1至12月,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805件,結案10672件,結案率達到98.77%。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2009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突出重點,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取得新進展。據統計,2009年各類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生效判決中,判處免予刑事處罰、緩刑、拘役的人數與2008年同比分別下降了9.41%、8.69%和11.29%;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人數比2008年上升了5.1個百分點。
該負責人表示,總體來看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緩、免刑等非監禁刑的適用在標準的把握上更加嚴格,在程序的適用上更加規範。在審判工作中,突出了對商業賄賂“重點領域”和“重點人員”犯罪案件的審判,對商業賄賂串案、窩案以及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級別高、影響惡劣的案件始終保持懲治高壓態勢,對主動講清問題、積極退贓或者有自首、立功等從寬情節的案件體現政策,寬嚴相濟。
據了解,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在堅決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受賄行為的同時,對行賄行為追訴力度有所加大。同時,對跨國(境)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也依法予以妥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