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3月25日電(記者 王橙澄)貴州省近日出臺新規,嚴禁幼兒園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更不得收取與幼兒入園挂鉤的捐資助學費、贊助費、支教費等費用。
記者從24日召開的貴州省完善幼兒教育收費管理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為加快貴州省幼兒教育事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幼兒教育收費管理,規範幼兒教育收費行為,貴州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於完善幼兒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
《通知》將原幼兒園的三項收費項目保育費、教育費、雜費合併為保育教育費一項,規定幼兒園只能收取保育教育費和取暖費;向幼兒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費。
《通知》中還明確了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收費標準。全日制公辦幼兒園按類別收取不同檔次的保育教育費,每生每月最高的不超過300元。屬省級示範全日制公辦幼兒園的,最高標準每生每月也不得超過360元。
《通知》還鼓勵幼兒園在幼兒家長自願的前提下,于寒暑假期間開班,滿足家長需求。在寒暑假開班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可在已核定本園的保育教育費基礎上最高上浮不超過50%,由幼兒園報當地物價、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執行。
據悉,該通知將於今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