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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滬深300股票指數期貨合約4月16日上市交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3月26日電(記者潘清、姚玉潔、陳雲富)26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佈《關於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稱,股指期貨上市啟動儀式將在4月8日舉行,首批四個滬深300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將於4月16日正式登陸中金所上市交易。

    據了解,首批上市合約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約,挂盤基準價將由中金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公佈。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5月、6月合約暫定為合約價值的15%,9月、12月合約暫定為合約價值的18%。另外,上市當日5月、6月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挂盤基準價的±10%,9月、12月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挂盤基準價的±20%。

    通知明確,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暫定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交割手續費標準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將發佈單邊持倉達到1萬手以上和當月(5月)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持倉量。

    業內人士指出,作為我國資本市場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建設,股指期貨上市後,隨著其功能的逐步發揮,將會有利於形成股票市場的“內在穩定器”機制,增加市場彈性,形成股票市場市場化的資産價格形成機制,培育股票市場成熟的機構投資者隊伍以及完善股票市場風險管理的內在體制機制,深化市場的功能。

    股指期貨在我國已經經過了8年多的研究醞釀和4年的紮實籌備。早在2006年2月8日,中國證監會即成立股指期貨籌備領導小組。同年9月,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立了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10年1月8日,國務院原則同意推出股指期貨交易以來,證監會和中金所穩步推進各項準備工作,高密度地組織了大量的培訓。同時,中金所全方位多層次深入進行投資者教育工作。經過公開徵求意見,先後發佈了《關於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及其配套文件和修訂後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和中金所交易規則與實施細則等制度文件,進一步強化了風險控制措施。

    與此同時,在3月13日、14日和3月20日、21日,中金所與上期所、大商所、鄭商所、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及各期貨公司、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行情商等單位組織了兩次股指期貨系統全市場聯網測試,各項準備工作緊鑼密鼓。

    中金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中金所已順利完成技術系統上線切換和各項測試演練,逐一協調落實分級結算業務,從總體來看,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開局進展順利,準備基本就緒。目前,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指引的政策正在徵求意見,即將發佈實施。

    下一步,中金所將會繼續按照 “高標準、穩起步”的原則,進一步做好上市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各項準備工作,注意防範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現的市場風險,確保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平穩推出和安全運行。在上市初期,中金所對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保證金標準、交割、市場監控等方面將從嚴要求,切實防範市場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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