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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推行四種擔保模式 扶持更多農民貸款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4月11日電(記者李興文)針對目前農民反映小額貸款擔保條件過嚴的問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表示,今年將在確保防範貸款風險的前提下,運用抵押擔保,推行信用擔保等四種擔保模式,降低貸款門檻,以扶持更多的農民創業。

    去年以來,江西省著力運用小額貸款扶持農民創業,成效明顯。數據顯示,2009年,全省新增發放小額貸款36.5億元,同比增長37.7%,通過小額貸款直接扶持個人創業6.4萬人次,其中通過小額貸款扶持農民自主創業2萬人次。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小額貸款中心主任王小平説,今年江西確立發放小額貸款22億元的目標,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將採取四種辦法降低擔保的貸款門檻,以進一步加大對農民自主創業扶持力度。

    一是擴大第三責任人範圍。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來規定,為降低放貸風險,農民申請小額貸款,需要由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提供擔保,但是一些農民找不到這兩類人員作為第三責任人提供擔保,而不能申請貸款。

    為此,勞動保障部門表示,今年將把第三責任人範圍擴大到經濟效益好的企業管理人員和列入地方財政預算的鄉村幹部、公職人員、教師員工、醫務人員或電信、電力、金融、保險等正式員工。

    二是運用抵押、質押擔保。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農民今後可以用本人或其親友的房屋、土地、汽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或有價證券,作為小額擔保貸款抵(質)押品進行擔保。

    三是實行聯保、互保擔保。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明確,對沒有可供抵(質)押的資産,又不能提供合適的擔保人,農民在申請小額貸款時,可採取兩人以上聯保、互保方式申請貸款。

    四是開展信用擔保。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對合法經營、依法納稅、誠實守信、家庭有一定財産的創業人員可免除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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