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4月18日電(記者陳國洲)18日,青海省財政廳、監察廳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對接收的捐贈資金管理做了明確要求,承諾將嚴格監管抗震救災資金物資。
來自青海省財政廳的統計顯示,截至4月17日16時,青海省累計接收捐款3.75億元,物資折價6118.1萬元。所有捐款都已統一納入青海省財政廳專用賬戶,統一用於抗震救災各項事宜。
為確保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安全使用,通知要求:要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全過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強化對救災款物的跟蹤審計監督。對財政和社會捐贈款物的籌集、分配、撥付、使用及效果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重點查處滯撥滯留,隨意分配、優親厚友,損失浪費、弄虛作假,截留剋扣、擠佔挪用、貪污私分等問題。對貪污私分、虛報冒領、截留剋扣、擠佔挪用救災款物等行為,迅速查辦,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要求財政部門積極做好救災捐贈資金的接收工作。按照有關會計制度和捐贈資金管理辦法詳細記錄捐贈者、金額及時間,並及時入賬。任何渠道接收的各類救災捐贈資金,必須自接收捐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全部轉入“青海省財政廳玉樹抗震救災捐贈資金專戶”統一管理。逾期不轉入的視同違規處理。抗震救災所需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按程序報請青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經指揮部同意後,由青海省財政廳按程序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