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 周瑋)記者25日獲悉,文化部日前研究制定了《文化部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實施方案》,將從三方面著力支援新疆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發展繁榮。
——實施新疆文化建設“春雨工程”。繼續加快推進以基層為重點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村(社區)文化室建設,建設一批地市州和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劇場、排練廳,以及自治區群藝館、美術館、文藝譯製中心等。著力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在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將各級文化機構的公用經費和業務活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著力加強文化內容建設,組織創作一批大型文化活動和精品劇目,加強對外文化交流;著力加大藝術人才培養和文化隊伍建設力度。
——實施新疆文化遺産保護工程。一是文化遺産保護內容建設,包括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專項保護,各級博物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中心布展等;二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設施建設,包括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中心、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等;三是文物保護設施建設,包括各級博物館、野外文物看護設施等。
——加強新疆文化市場監管和加快文化産業發展。推動新疆文化市場監管平臺建設,維護新疆文化市場安全穩定;將新疆列為文化市場執法培訓定點地區,為新疆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培訓工作提供經費補助和師資支持。在擬訂文化産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法規草案中對新疆予以重點支持;扶持和促進新疆文化産業建設與發展;指導新疆文化産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産業群建設。
文化部相關負責人説,近期擬開展的主要工作有:召開文化部對口支援新疆工作會議,啟動新疆文藝譯製中心建設,分期分批赴新疆組織開展“文化志願者邊疆行大舞臺”等系列活動,組織藝術家赴新疆采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