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6月3日電(記者趙小娜、楊金志)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3日表示,上海市正針對世博會期間出臺的28件臨時性政府管理措施進行跟蹤和評估,部分措施將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成為地方法規,成為城市管理的長效、常態機制。
此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08年6月通過《關於本市促進和保障世博會籌備和舉辦工作的決定》,授權上海市政府可以在世博會籌備階段和舉辦期間,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不與上海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採取臨時性行政管理措施,制定政府規章或者發佈決定。
截至2010年4月底,上海市政府先後制定出臺28件通告,內容涉及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生産、食品衛生、環境保護、市容環境、廣告管理等領域。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3日表示,目前,上海市已經開始對這些世博通告的實施過程和效果開展跟蹤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