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6月15日電(記者孟昭麗)記者從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近年來福建探索建立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逐步在全省城鄉設立了一批“家庭過期藥品回收點”,對過期藥品進行回收、銷毀處理。
據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介紹,福建採取“四保障”措施推進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機制的建立。其中,“宣傳保障”是指將回收點名單在新聞媒體和政務公開網上向全社會公佈,各回收點統一懸挂“回收定點單位牌匾”,並在醒目位置張貼“家庭過期藥品回收告示”;“人員保障”是指對所有設點藥店、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員進行造冊管理,加強業務培訓;“制度保障”是指各回收點建立嚴格的回收登記制度,專人負責、專冊登記,妥善保管並統一銷毀回收藥品;“激勵保障”是指藥品生産和經營企業採用“以舊換新”等方式,對送交家庭過期藥品的市民給予適當的鼓勵。
來自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數據顯示,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回收家庭過期藥品1865個品種、1.57萬盒(瓶)、金額約16.98萬元。回收的家庭過期藥品主要為感冒藥、胃腸道用藥和五官科外用藥。
據了解,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一步還將設立“過期藥品回收箱”,定期開展“過期藥品回收”活動,對回收藥品的銷毀、補償進行資金補助,並對經常性參與家庭過期失效藥品回收的市民給予免費贈閱合理用藥報刊資料、提供健康諮詢、贈送家庭小藥箱等獎勵,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促進過期藥品回收工作的持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