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3日電(記者 陳菲 周婷玉)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指出,在各項審計中,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這些案件主要有四大特點。
一是案件發生的環節和領域相對集中,主要涉及審批、決策、信貸發放和招投標等環節,其中發生在金融交易、國有股權轉讓和土地礦産資源管理這3個領域的有56起,佔53.8%。
二是內外勾結牟取私利的“串案”、“窩案”仍較多。如吉林四平九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樹岩、李樹君兩兄弟,夥同當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部分工作人員,採取編造虛假財務資料及收糧憑證等手段騙貸2.66億元,部分資金被用於境外賭博揮霍等。
三是一些管理較為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日益顯現。在39起金融案件中,有19起發生在政策性金融機構,佔48.7%;在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的42起案件中,有16起發生在出版社、諮詢中心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
四是犯罪手法更加隱蔽,呈專業化和高智慧化。有的不法分子通過網上銀行等便捷平臺異地大規模轉移資金,有的通過關聯企業虛開信用證或增值稅發票貼現等方式騙貸,有的利用內幕交易信息或專業知識背景操縱股市牟利。此類案件專業性和隱蔽性較強,很多交易甚至以合法形式出現,查處難度高,涉案金額也比較大。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作審計報告時説,上述案件移送後,有關部門正在依法立案查處,查處結果將在明年作審計工作報告時一併公告。
他説,對本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徵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整改,迄今已追繳或歸還資金941.16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53.38億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責任,還根據審計建議完善了1700多項制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