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6月29日電(記者 梁書斌)記者29日從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獲悉,黑龍江省制定出臺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涉案車輛管理辦法》,規定違規處理涉案車輛將逐級追責。
據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總隊長李木介紹,自今年2月全省“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以來,全省各級公安機關都在對涉案車輛進行逐一排查,對發現的違規車輛也逐臺進行了糾正處理。在整治中發現,以往的涉案車輛管理上,個別辦案單位存在著涉案車輛不登記、私自保管、私自使用等違規問題。
為此,省公安廳警務督察總隊與法制總隊共同研究,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結合以往的工作實際,制定了《黑龍江省公安機關涉案車輛管理辦法》。
《辦法》規定,辦案單位在扣押涉案車輛後,須在24小時內將車輛移交指定部門統一封存保管,而對於涉案車輛內的物品,也要做詳細登記,並拍照或錄像。對於違規處理涉案車輛的單位或個人,督察部門也將逐級追責,從嚴處理。
據介紹,《辦法》即日起正式實施,對於辦案單位違規處理涉案車輛的,將依據《辦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