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網絡商品交易監管重點是網絡交易平臺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 張曉松)《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記者29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各級工商機關將抓住網絡交易平臺這個重點,特別是抓住轄區內開辦的影響範圍大、交易頻率高的網絡交易平臺,以其為突破口,加強監管,規範網絡交易行為。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監管是全新的監管職能,面臨的任務多、難度大,必須抓住重點、選準突破口,分層有序推進。”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網絡交易平臺是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交易的場所和空間,抓住這個重點,就抓住了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的關鍵環節。
根據《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有義務對申請進入平臺從事網絡商品和服務交易的經營主體的資格進行審查,有義務檢查監控通過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及其發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有義務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除採取有力措施保障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切實認真履行上述管理責任外,工商機關還將以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為重點和突破口,積極研究和探索網絡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指導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通過建立身份認證、交易者信用等級管理、商品質量安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制度,確實承擔起維護網絡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等。
我國將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全面普查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 張曉松)《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記者29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了解到,工商機關將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並建立起網絡經濟戶口。
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工商機關以貫徹落實《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為契機,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重點查清本地區網絡交易平臺開辦的數量、規模、分佈和類別,同時,認真做好立檔建戶和電子數據庫建設工作。
“通過對網絡經營主體開展全面普查,並建立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是實施監管的基礎。”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説,這已列為近期各地工商機關需要抓好的重點工作之一。
《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于2010年6月1日正式頒布,是我國第一部規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行政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