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7月10日電(記者王菲)今年秋季入學後,新疆鄉村中小學的貧困寄宿生將享有更高的生活補助。與此前相比,每人每學年提高了500元。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介紹,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新疆將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其中,小學生由每學年5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生由每學年750元提高到1250元。新標準實施後,每名貧困寄宿生在校每天享有4至5元的生活補助。
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張建仁表示,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和自治區黨委七屆九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切實加大貧困學生資助力度,減輕學生家庭經濟負擔,使更多品學兼優的貧困生享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與溫暖。
按照這一提高後的標準,今年新疆將新增教育投入約8500萬元。2003年,新疆率先實行“兩免一補”政策,對南疆四地州及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邊境縣等56個縣的205萬名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免收雜費並補助生活費。自2006年起,新疆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
截至目前,在中央支持下,4年來新疆累計投入資金6.15億元,全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範圍由53.4%提高到86%,享受人數由15.76萬人增加到28.72萬人,從根本上改變了以往農村義務教育沒有經費保障、發展相對落後的狀況,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