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將以偵查信息化帶動反貪工作創新發展
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隋笑飛)在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要順應時代潮流,全面加強偵查信息工作,以偵查信息化帶動反貪工作創新發展和偵查模式的深刻變革。這是記者從此間召開的全國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全面推進偵查信息化,是應對貪污賄賂犯罪日趨隱蔽化、智慧化、複雜化新形勢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反貪工作質的飛躍和創新發展的必由之路。
這位負責人表示,從反貪辦案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首先要加強舉報線索數據庫建設,實現舉報線索網上錄入、評估與流轉。對進入反貪偵查程序的線索,要儘快建立舉報線索數據庫和線索流轉管理系統,通過信息化手段規範舉報線索錄入、分析評估和辦理結果的跟蹤反饋,提高線索流轉速度和利用效能。
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是偵查信息化建設的另一重要內容。高檢院反貪總局正在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溝通,推動建立和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詢機制、政法機關之間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一方面,要積極參與政法部門網絡設施共建和信息資源共享,逐步實現人口、戶籍、車輛、出入境、判決等信息的共享;另一方面要理順涉案信息查詢機制,實現工商、稅務、房産、證券、保險、電信、民航及組織人事等社會管理信息的快速查詢。
加強內部網絡建設與應用是偵查信息化建設的又一內容。要借助檢察專線網和局域網平臺,把舉報線索評估、初查立案、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審查逮捕上提一級、偵查終結直至移送審查起訴等各個辦案環節,都納入網絡管理,儘快實現法律文書網上審批、辦案過程網上監控。大力推廣電子筆錄、電子卷宗、多媒體示證等做法,實現數字化辦公、辦案。建設配置合理、安全實用、互聯互通的偵查指揮中心、辦案工作區和看守所檢察訊問室信息系統,包括同步錄音錄像系統、移動偵查指揮系統,逐步實現訊問、監控和指揮信息化,形成四級檢察院互聯互通的偵查指揮網絡。
偵查信息化建設還要加強偵查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實現偵查信息綜合利用。要重視各類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門類齊全、內容準確、檢索便利的反貪偵查信息數據庫。運用科技手段加強對涉案信息的審查評估和綜合分析利用,為突破案件、拓寬案源、判斷發案部位和領域、選擇偵查方向、作出偵查決策等提供信息支撐和服務,並從中分析貪污賄賂犯罪動態、規律、趨勢和特點,提高運用信息技術從宏觀上駕馭反貪辦案工作的能力。
這位負責人最後表示,偵查信息化建設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工作量大,建設過程中上下級檢察院要實現上下聯動,反貪部門要與技術部門實現偵技配合,並且加強外部協調,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
我國檢察機關將從五方面改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隋笑飛)此間召開的全國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指出,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全黨全社會懲防腐敗大格局中具有特殊的典型作用、引領作用和基礎作用,檢察機關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促進社會管理創新,預防工作不可替代、不可或缺。這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來説,提出了更高要求。
會議指出,在新形勢下,要從五方面改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要開闊視野。只有在改革、發展、穩定的大視野下思考引發社會矛盾的源頭性問題,積極探索,大膽實踐,才能尋求解決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辦法,提出具有全局意義的職務犯罪防治對策,也才能在服務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中實現預防工作質的飛躍。
——要突出重點。要圍繞本地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順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結合誘發職務犯罪的突出問題,深入開展預防工作,堅持哪個方面問題突出,就重點研究解決哪個方面的問題;哪個領域行業職務犯罪易發多發,就抓住哪個領域行業,強化預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當前,特別要深入工程建設、房地産開發、土地管理、礦産資源開發和司法、行政執法等重點領域加強預防工作。
——要全方位開展預防工作。要重視對瀆職侵權犯罪的預防工作,密切注意瀆職侵權犯罪擾亂市場秩序、破壞資源環境、損害國計民生、危害公平正義,致使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和公共財産、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後果特性,多發生在司法、行政執法領域的主體特點以及嚴重破壞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社會管理秩序和司法執法秩序的行為特徵,更多地從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角度提出對策建議。要把預防職務犯罪與偵查監督、審判監督、民行檢察、監所檢察等工作結合起來,注意發現引發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的制度方面的問題,提出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完善訴訟制度、促進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對策建議。
——要堅持嚴謹、科學、務實的作風。堅持結合辦案開展預防,對發案情況及其發案原因作系統的分析。要學會“借力使力”,依靠外援彌補預防部門精力、閱歷、理論、知識、資源和人力上的不足,要尊重和依靠反貪、反瀆部門,尊重和依靠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尊重和依靠有關業務專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預防工作。
——要注重質量效果。要用質量和效果體現力度,用質量和效果增強預防工作的影響力,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提出的預防諮詢、檢察建議不能停留在一般提醒上,而是要有清晰的犯罪分析,有針對性、操作性。要進一步加強預防工作規範化建設,用規範保證質量。加強預防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務使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