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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限期關停落後産能 對拒不關停者停止供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7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濟南7月19日電(記者 呂福明)第三季度,山東省將對列入今年淘汰計劃但尚未關停的落後産能進行跟蹤性調度,對未按期關停者實施高電價措施,直至停止供電。

    據山東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工作指揮部辦公室19日通報,為確保2010年計劃內淘汰落後産能于9月底前關停、年底前全部拆除的目標實現,山東省7月初對上半年全省淘汰落後進展情況進行了督查,並到所有淘汰産能的拆除現場進行了驗收。

    督查發現,濟南、青島、濟寧、泰安、威海和日照6市和4個行業已完成2010年淘汰任務。

    山東省表示,第三季度,將對尚未關停的計劃內落後産能進行跟蹤性調度,逐家逐戶檢查落後産能的關停情況。對不能按期關停的,必要時啟動政策調控,落實差別電價,提高加價標準。對不關停、不拆除的,下達整改指令,由所在地政府依法吊銷企業生産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並停止供電。

    此外,對上半年已經關停尚未拆除的落後産能,第三季度將督促各市和企業加快拆除步伐。在現場確認的同時,對完成拆除的落後産能,及時在網上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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