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專電(記者吳雨、白潔純)近日,交通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部分銀行調高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續費,引起各方關注。記者26日調查發現,四大行在北京、上海等城市並未調整同城ATM跨行取款手續費。中國銀行業協會表示,調整ATM跨行取款收費標準合法合規,建議客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交易。
記者通過查詢工、農、中、建四大行在各大城市的客戶服務部門獲悉,目前四大行在北京、上海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仍為2元/筆;而在天津、廣州等部分城市,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上調至4元/筆已有一段時間。
與此同時,一些股份制銀行大部分手續費仍為2元/筆,光大銀行、中信銀行每月前兩筆同城跨行免收手續費,民生銀行則是每月前三筆免費。
在北京宣武門附近的農行網點取款的羅女士表示,目前每筆2元的收費還可以接受,但如果手續費翻番她覺得太貴,“以單筆取款金額上限只有2500元的ATM機為例,取1萬元需要進行4次操作,如果手續費翻番將達到16元。”
中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2006年中行明確規定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最高標準為4元,各地一級分行可根據當地相關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記者從建行客服部門了解到,同城跨行手續費在每個地區規定有所不同,建行在天津、青島、廣州等地也早已開始執行4元的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這是總行和各地一級分行提出申請,並經過相關本門審批通過的,不是隨便漲價。”一個建行客戶服務人員告訴記者。
銀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ATM跨行取款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價格由商業銀行總行依據成本自行制定和調整。“目前,商業銀行根據自身的成本情況調整ATM跨行取款收費標準,是合法合規的,建議客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交易。”
根據《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採用固定代理行手續費和銀聯網絡服務費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機上成功辦理取款時,無論同城或異地,發卡銀行均按每筆3.0元的標準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續費,同時按每筆0.6元的標準向銀聯支付網絡服務費。”
今年以來,從存摺挂失費上漲到收取清點零鈔費,再到此次同城跨行取款手續費翻番,銀行一次又一次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近年來,中國銀行業中間業務收費不斷上漲,逐漸成為一種潮流,引起各方普遍關注。“但費用上漲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嚴格論證才是問題的關鍵。”他認為,銀行單方面提高收費,多少有些強制意味。“無論是2元還是4元,都不應該只是銀行業協商得出的結算價格,而是應該經過相關監管機構進行嚴密論證,或由第三方機構對收費的適當性做出獨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