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8日在北京啟動國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承擔低碳試點工作的廣東、遼寧、湖北、陜西、雲南5省和天津、重慶、深圳、廈門、杭州、南昌、貴陽、保定8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承諾將研究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徵的産業體系,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貢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在國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啟動會上説,為了中華民族和全人類的長遠利益,黨中央、國務院提出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確定了我國到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我國將把這些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開展低碳試點工作,是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促進可持續發展,積極探索中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既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又應對氣候變化、降低碳強度的成功做法,積累在不同地區推動低碳綠色發展的有益經驗,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8月10日公佈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低碳省區和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省和試點城市要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全面納入本地區“十二五”規劃,研究制定試點省和試點城市低碳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本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重點任務和具體措施,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統計和管理體系、積極倡導低碳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降低碳排放強度。
此外,《通知》要求試點地區發揮應對氣候變化與節能環保、新能源發展、生態建設等方面的協同效應,積極探索有利於節能減排和低碳産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實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探索有效的政府引導和經濟激勵政策,研究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落實;密切跟蹤低碳領域技術進步最新進展,積極推動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或與國外的聯合研發。
低碳試點省和試點城市主要負責人在啟動會上介紹了本地發展低碳經濟,建設低碳省市的經驗以及對今後工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