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9月9日電(記者王大千)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領導小組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玉樹地震重建資金安排和社會捐贈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省長張光榮表示,重建資金安排和社會捐贈資金使用做到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有效監督。
根據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國家確定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總盤子為316.5億元,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社會捐贈資金及居民個人自籌等組成。中央財政2010年安排重建資金81.5億元,已全部到位。
截至目前,各方面已累計安排用於抗震救災的資金為104.7億元,其中,安排下達應急救援和過渡安置補助資金13.5億元,主要用於受災群眾生活保障及安置、機關臨時辦公、學生復課、搶修基礎設施、清理廢墟和危房評估、災區傷員醫療救治和防疫等方面;墊資預撥大宗建材物資採購資金10億元,主要用於災後恢復重建鋼材、水泥、木材等大宗建材物資的採購儲備和保障;預撥災後恢復重建資金81.2億元。
根據相關部門提供的數據,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共接收社會捐贈款物103.34億元,截至9月6日,已接收的社會捐贈資金被分別撥付到青海省民政廳、紅十字會和慈善總會的三個專戶,其中,民政部已撥付26.62億元,中國紅十字會16.52億元,中華慈善總會23.88億元。
張光榮介紹,青海省在充分尊重捐贈人意願的基礎上,將社會捐贈資金對接到城鄉居民倒損住房、學校、醫院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項目。其中,有明確定向和指定的社會捐贈資金29.71億元已對接到170個具體項目,非定向捐贈資金65.24億元也已細化到涉及民生的相關重建投資計劃或項目。
張光榮説,青海省有關部門及時完善制度、嚴格規範操作,主動跟進,狠抓督查,確保重建資金安排和社會捐贈資金管理有章可循、照章運行、繁而不亂、安全有效。下一步,青海省將繼續採取有效措施,加強項目對接,強化資金項目監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整個災後恢復重建階段工作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