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9月21日電(記者王海鷹)山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20日起聯合面向全國公開為全省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選拔320名初任法官、檢察官,其中初任法官160名,初任檢察官160名。
為緩解當前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面臨的“案多人少”“法官、檢察官斷層”等突出問題,規範法官、檢察官選拔工作,擴大選拔範圍,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法官、檢察官隊伍,山東決定從今年起面向全國公開為全省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
山東省要求,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3周歲至40周歲之間,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擬任基層人民法院法官、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從事法律工作應當滿二年;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應當滿一年。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幹部,經所在單位推薦、黨委組織部門同意,滿最低服務期限的,也可以報考。
據了解,山東這次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考試統一在濟南市進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成績各佔50%。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官、檢察官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法律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審判、檢察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從事法官、檢察官工作應當具備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現場應變、語言表達等基本能力及個性特徵等方面對法官、檢察官職位的適應程度。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經考試、考察、體檢、培訓合格,一律到基層人民法院、基層人民檢察院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