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9月26日電(記者王海鷹)記者26日從山東省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今年1月至8月,山東省共查處工程建設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357件471人。
去年以來,山東開展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截至8月底,山東省共排查2008年以來立項、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5746項,其他非政府投資和未使用國有資金投資規模3000萬元以上的項目5029項。通過排查,發現各類問題14070個。
專項治理髮現,工程建設領域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些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索賄受賄;一些部門違法違規決策上馬項目和審批規劃,違法違規審批和出讓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提高建築容積率;一些招標人和投標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轉包分包,招標代理機構違規操作,評標專家評標不公;一些項目未批先建或先開工建設後補辦立項、環評、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未經驗收即進行後續施工或投入使用,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一些項目“報小建大”“報大建小”,工程超概算等。
山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説:“專項治理髮現,與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職務犯罪明顯增加,呈現出作案手段隱蔽、犯罪數額增大、涉案人員職級高、群體性犯罪增多等特點,已經成為查辦腐敗案件的‘主戰場’。”
據了解,下一步,山東省檢察機關將重點查處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規避招標等造成工程質量低下、安全事故或資金使用出現嚴重問題的犯罪案件;因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瀆職犯罪案件;領導幹部插手干預城鄉規劃審批、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出讓以及開發商、施工企業圍標串標等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