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0月11日電(記者程群)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漓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已正式公佈,《意見稿》將根據生態系統保護要求,建立漓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強對漓江源頭的保護。
《意見稿》規定廣西從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支持漓江生態環境保護,設立漓江生態保護基金,建立漓江生態環境保護補償機制,為漓江生態保護提供穩定充足的資金保障。
為了從源頭上保護漓江,《意見稿》還規定在漓江源頭自然保護區,禁止攜帶火種和吸煙、野外用火;禁止侵佔林地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禁止砍伐、捕撈、狩獵、放牧、開礦、採石、挖沙、取土、採藥、採摘、剝樹皮、挖竹筍及其他毀林行為。《意見稿》還對在漓江挖沙、取土、開墾等行為進行了規範。
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公室相關人士介紹,漓江面臨的生態壓力不容忽視,漓江生態保護方面存在著環境污染、水質下降等突出問題。近年來,漓江河道內亂採亂挖現象嚴重,導致河床毀壞,河水滲漏,嚴重破壞了漓江獨特的自然景觀和旅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