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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 七道難題待破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5日   來源:人民日報

    在新的發展階段,我國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面臨著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強,掌握的關鍵核心技術少,有利於新技術新産品進入市場的政策法規體系不健全,支持創新創業的投融資和財稅政策、體制機制不完善等突出問題。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決定》主要著眼于解決當前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存在的七個問題,並突出財稅金融政策的扶持和引導作用。

    培育産業從七方面著眼

    首先明確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內涵和發展重點。各方面普遍認為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應體現國家的戰略需求,要體現階段性特徵,現階段應將節能環保、信息、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作為戰略性新興産業。但各地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範圍也有不同的理解,一些地方將石化深加工、綠色食品、林産業、海洋産業、文化創意、現代物流、高端生産性服務業等列為戰略性新興産業。這説明在戰略性新興産業內涵和發展重點方面還需要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方向。

    第二是突出體制機制改革。從前期調研情況看,加快培育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還面臨一些急需解決的體制機制問題。如企業尚未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産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機制沒有形成;技術創新成果轉移機制亟待建立;符合戰略性新興産業特點和要求的資本市場不完善;部分領域管理體制改革滯後等。要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必須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

    三是掌握戰略性新興産業核心技術。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競爭,核心是關鍵技術的競爭。目前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的一些領域在規模上雖然已經躋身世界前列,但組裝加工能力強,技術集成能力薄弱,關鍵核心技術和裝備主要依賴進口。因此,加快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必須著眼于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前沿性、戰略性産業技術集成創新,提升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四是充分發揮市場的拉動力量。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新技術、新産品在市場導入期往往存在種種障礙,需政府推動應用示範、標準制定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從調研情況看,各方面普遍反映市場培育力度還不夠,手段單一,試點示範推進緩慢,相關技術標準制定滯後,有關價格和稅收政策不配套,在一些領域還存在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的情況,市場競爭秩序有待規範等問題。所以,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要進一步強化培育市場環境,通過加大示範應用力度、加快配套設施建設等方式培育市場,進一步發揮市場拉動作用,引導社會消費,激勵企業創新。

    五是完善財稅金融投資政策。戰略性新興産業的培育和發展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初期高投入、高風險的特徵十分突出,需要強有力、系統性的財稅、投融資政策支持。調研反映的主要問題包括創業投資規模小,融資性擔保機構不發達、多層次金融市場不完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等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支持方式和政策體系需要進一步完善。所以,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相關財稅金融和投資政策要在系統梳理、評價現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財稅金融支持方式,形成有效引導和有利於發揮社會投資積極性的政策體系。

    六是加快開展國際合作。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是基於全球科技前沿領域的創新成果,國際合作發展是必然選擇。但目前我國除少數新興産業形成了開放式發展的格局外,許多新興産業領域的發展,企業開展國際合作的形式比較單一,不注重前期技術合作,也沒有利用國際資本市場,國際合作發展渠道不暢。鋻於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特點和發展趨勢,必須以更加開放的思維,推進智力、資本和市場的深度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七是加強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各地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積極性很高,所以,既要保護好、發揮好和引導好地方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積極性,也要高度重視區域間統籌規劃和協調發展,避免盲目低水平投資建設等問題。

    突出財稅金融政策作用

    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針對當前政府資金使用分散、重點領域投入強度不足、缺乏穩定投入支持機制等問題,《決定》提出切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和調動社會投資積極性的作用,重點在整合現有政策資源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的基礎上,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設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大幅度增加中央財政的資金投入。

    在稅收激勵政策方面,針對戰略性新興産業人力資本、研發費用比例較高、産品發展初期進入市場難度較大的特徵,切實完善稅收激勵政策,重點在落實好現行各項促進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轉化和支持高技術産業發展等稅收政策的基礎上,結合稅制改革方向和稅種特徵,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從激勵自主創新、引導消費、鼓勵發展新業態等角度,針對産業的具體特徵,制定流轉稅、所得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支持政策,形成普惠性激勵社會資源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的政策手段。

    在金融政策方面,針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初期大量創新型中小企業需要創業投資、場外交易、發行債券等多種直接融資支持和政策性融資支持等特點,強化金融服務支撐,重點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積極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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