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0月30日電(記者 劉兵)從2011年起,新疆新竣工建築供暖將全部按熱量計價收費,從而改變新疆建築冬季供暖期間按面積收取暖費的歷史,以節約大量能源。
記者從29日召開的新疆熱計量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今年新疆新竣工建築及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築,將全部開始按熱量計價收費,“十二五”期間所有新建建築將實施供熱計量收費,到2012年底前新疆各地必須完成大型公共建築和黨政機關辦公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並實行按熱量計價收費。此外,烏魯木齊、克拉瑪依達到50%以上節能標準的既有建築也將全部完成供熱計量改造。
據新疆供熱體制改革辦公室介紹,當前新疆城市主要採用集中供熱,按面積收取暖費,用戶對室溫高低不好控制,低溫則受凍,高溫則要開窗散熱造成浪費,還要負擔昂貴的取暖費,供熱企業也因成本過高而運營困難。
新疆從2004年開始在烏魯木齊、庫爾勒、石河子等地試點推行供熱計量,“十一五”期間國家下達新疆的800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改造任務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