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難”問題,北京再次降低廉租房“門檻”。北京市住建委新近發佈消息:經市政府批准,10個遠郊區縣對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做出調整——通州區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與城六區持平;房山區、密雲縣等9個遠郊區縣的準入標準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731元(含)。這意味著更多的北京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廉租房。
近年來,北京多次調整廉租房準入標準,不斷擴大廉租房保障範圍。2005年,城八區廉租房準入標準從城鎮居民低保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2009年,全市廉租房準入標準統一調整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697元(含)。今年8月1日,北京再次調整城六區廉租房準入標準,提高至960元。時隔2個月,遠郊區縣廉租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也相應提高。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廉租房準入標準由各區縣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綜合考慮居民收入、住房價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情況等因素。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為697元,是按當年410元的低保數額乘以系數1.7後得出的,2010年低保線升至430元,準入標準應相應提到731元。(記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