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11月3日電(記者胡星)日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將《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發佈會制度(試行)》正式印發給相關部門,新聞發佈會制度在西藏開始施行。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稱,為適應西藏跨越式發展和社會長治久安奮鬥目標的需要,加大對外宣傳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推動政務公開,引導國內外輿論客觀、公正、全面地報道西藏,特建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發佈會制度。
新聞發佈會將發佈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需要向公眾告知的重要政策、重大部署措施和階段性政府工作目標進展情況,以及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出臺的新政策、新措施中需要對外介紹的事項。
此外,新聞發佈會還將發佈新聞媒體及公眾普遍關注的有關社會熱點的事實確認,以及自治區內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事實、政府應對措施和公共防範措施等。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以及各單位都將指定相關人員擔任新聞發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