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1月13日電(記者齊雷傑)寒冬臨近,河北省教育廳12日針對中小學冬季取暖工作專門下發通知,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立即組織開展對所屬中小學校冬季取暖專項檢查活動,全面掌握所屬中小學校冬季取暖設施運轉和更新維護、鍋爐工持證上崗、取暖用煤儲備等情況,嚴禁以任何理由推遲供暖、縮短取暖時間和降低取暖標準。
2008年,河北省通過實施農村中小學取暖設施改造工程,使全省1.4萬多所學校告別了傳統的煤爐取暖方式,實現了電暖氣或鍋爐等安全取暖,消除了嚴寒給教育教學帶來的不便。針對取暖安全問題,河北省教育廳要求,各中小學校聘用臨時鍋爐工須經崗前培訓,凡採用有壓鍋爐取暖的學校聘用的鍋爐工,必須持有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季節司爐操作證等有效證件,嚴禁無證上崗。農村中小學校,尤其是寄宿制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取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學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堅決杜絕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責任事故。
為了杜絕為節省取暖費用而故意降低取暖用煤質量以及隨意停止供暖或降低取暖標準等現象,省教育廳要求,各地取暖用煤應積極推行政府集中採購,並完善學校供暖責任追究制度。設區市以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定期對所屬縣(市、區)中小學取暖情況進行督查,凡發現沒有正常供暖、隨意縮短供暖時間、降低供暖標準或存在取暖安全隱患的學校,要立即徹底整改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